買消費券在自家店花騙補貼超13萬元,上海一女子因“薅羊毛”被判三年

由 新黃河 發佈於 熱點

'25-06-07

6月7日,#女子薅國家羊毛被判三年#話題衝上熱搜。

原來,2024年,上海發放“樂品上海”的餐飲消費券,其中,滿1000減300的消費券,消費者消費滿1000元時,僅需支付700元,其餘300元會以政府補貼方式發放給商家。而上海松江的一家快餐店,19天時間竟然覈銷了459張“滿1000減300”消費券。法庭上,快餐店負責人夏某供述了她第一次購買消費券的過程↓↓↓

此前報道:

上海首例!狂買數百張餐飲消費券,一商家騙補13萬元獲刑

5月29日下午,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上海首例政府消費券補貼詐騙案並當庭宣判,以犯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4萬元。

圖片來源:上海高院

據悉,2024年,上海市相關政府部門對公衆發放“樂品上海”餐飲消費券,消費券以“在線報名、公平搖號”的方式確定中籤消費者,公衆可通過支付寶、微信等多個平臺參與報名和搖號。消費券有滿1000減300等多樣化的補貼額度。以滿1000減300爲例,中籤消費者在餐飲消費滿1000元時僅需支付700元,覈銷消費券後,其餘300元會以政府補貼方式發放給商家。

相關部門明確要求,消費券發放及覈銷過程中,消費者與商戶均應自覺遵守消費補貼活動規則,不得實施刷單套現、軟件作弊、虛假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爲。但部分中籤者與商戶,卻打起了“薅羊毛”的小算盤,試圖通過虛構交易覈銷消費券套取政府補貼款項。

被告人夏某某便是其中之一。她是上海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實際經營人,2024年年末,有顧客在其店鋪用餐時出示“樂品上海”消費券,夏某某得知本店屬於可覈銷消費券商家。

不久,夏某某上網時發現,有部分中籤者在網上以50至80元不等的價格兜售“樂品上海”滿1000減300的餐飲消費券,夏某某購買後在店內虛構了1000元消費流水,並正常覈銷了相關消費券,300元補貼隨即到賬。

後來,夏某某發現網上還有其他人售賣相關消費券,便以“店鋪內有顧客搞團建在大量消費,不用補貼券可能會虧損”等爲由,向網絡用戶大量購買“樂品上海”滿1000減300消費券,並虛構交易後進行覈銷。

經查,2024年11月9日至11月28日期間,夏某某爲騙取餐飲補貼,虛構店內消費訂單,覈銷“樂品上海”滿1000減300餐飲消費券400餘張,共計騙取補貼款13萬餘元。

松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夏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政府餐飲補貼,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鑑於被告人夏某某自願認罪認罰,且具有坦白、全額退贓等從輕處罰情節,最終以詐騙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相應罰金。

來源:@央視網、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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