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疼痛難忍在養老公寓服殺鼠劑,出院兩月後身亡 家屬起訴索賠36萬元!判了

由 紅星新聞 發佈於 熱點

'26-04-20

去年9月,住在養老公寓的94歲老人趙某膝蓋腫脹,兒子安排朱某爲其做理療。其間,老人自服殺鼠劑,送醫後家屬拒絕轉入ICU及必要檢查並堅持出院。兩個月後,老人因呼吸循環衰竭死亡。家屬認爲理療致血管破裂、公寓未盡安全保障義務,起訴養老公寓及理療提供者,索賠36萬餘元。

4月10日,安徽淮北市杜集區法院一審認定,殺鼠劑來源證據不足,家屬拒絕治療阻斷救治機會,理療與損害後果無因果關係,判決駁回家屬全部訴訟請求。

資料圖片 圖據圖蟲創意

2024年8月6日,李某乙與淮北市某公寓簽訂入住協議,安排時年93歲的母親趙某入住該養老公寓。協議約定入住期限爲兩年,趙某身體狀況測評結果爲“生活自理”。

2025年9月,老人膝蓋腫脹有積液,另外一個兒子李某甲安排朱某到養老公寓爲她進行理療。9月25日至26日,趙某因“走路時摔倒”在淮北一家醫院住院治療,診斷爲開放性前臂損傷、頸部開放性損傷、凝血功能障礙等。9月27日,趙某轉入淮北另外一家醫院。病歷記載患者主訴“10天前自服殺鼠劑約10ml”,入院診斷爲殺鼠劑中毒、凝血障礙、循環衰竭、呼吸衰竭等。住院期間,醫院多次建議進行抽血、CT等必要檢查,並建議轉入ICU治療,但家屬經反覆溝通後仍拒絕,並於10月3日堅持辦理自動出院。10月,公安機關就理療一事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

2025年12月2日,趙某死亡。死亡醫學證明書載明死亡原因爲“呼吸循環衰竭”。趙某的兩個兒子李某甲、李某乙將養老公寓及理療提供者朱某告上法庭。

李某甲、李某乙認爲,2024年8月6日,李某乙與某公寓簽訂《某公寓入住協議》,約定其母親趙某入住某公寓,期限爲兩年。2025年9月,因趙某膝蓋腫脹有積液,李某甲遂找到朱某讓其給趙某做理療。朱某在給趙某做理療時導致趙某血管破裂,趙某疼痛難忍,在某公寓內服用了殺鼠劑,雖及時送醫,但搶救無效死亡。趙某在某公寓服用殺鼠劑時已經94歲高齡,某公寓作爲養老服務行業的經營場所,對趙某在其經營場所內服用殺鼠劑一事竟毫不知情,明顯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據此,李某甲、李某乙主張兩被告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362069.5元。

被告某公寓辯稱,已依約全面履行管理及安全保障義務,與趙某死亡無因果關係。公寓方指出,趙某服用的殺鼠劑不能證明來自公寓管理範圍內,且朱某的理療行爲並非公寓提供。此外,趙某年事已高、患有多種基礎疾病,最終死亡原因爲呼吸循環衰竭,家屬在院方明確告知病情危重後仍拒絕必要檢查並堅持出院,阻斷了救治機會。

被告朱某辯稱,其基於情誼無償爲趙某提供理療服務,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其造成趙某血管破裂,趙某服用殺鼠劑的行爲與理療行爲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關於某公寓的責任,淮北市杜集區法院經審理認爲,首先,雖然醫院病歷記載趙某存在殺鼠劑中毒情形,但原告未能提供證據證明殺鼠劑來源於公寓管理範圍內,不能證明公寓管理行爲存在缺失。其次,家屬在醫院明確被告知病情危重、強烈建議必要檢查後仍堅持出院並拒絕治療,“該行爲阻斷了可能存在的救治機會,由此發生的後果應自負。”

關於朱某的責任,法院指出,原告所舉現有證據不能充分證明朱某的理療行爲與其訴稱的母親血管破裂及其他損傷存在因果關係。

最終,法院依法判決駁回李某甲、李某乙的全部訴訟請求。

紅星新聞記者 王明平

編輯 張莉

審覈 馮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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