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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 田地)
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三月。
廣東南海縣,有個叫做譚觀福的人,這個人是個地主,而且是大地主,手裏的土地就有上百畝。
但是,譚觀福後來犯事兒了,被當地官府判了死刑,譚家中落,譚觀福的這些地就被當地另外一個富戶楊家給趁機霸佔了。
您說,我遭殃是我遭殃,可我的地還是我的地,你憑什麼霸佔啊?
您想想,這譚家能服氣嗎?譚家肯定不服啊,譚觀福的兒子譚振,他就非常不服,一直想要把地給奪回來。
但是,譚家此時已是死走逃亡傷,樹倒猢猻散,已經沒勢力和楊家硬碰硬了,所以譚振就想了一個損招。
什麼損招呢?
他把楊家侵佔譚家的土地,甚至是楊家原本的土地都混在一起,然後一股腦兒的全獻給了當地幾個有權有勢的大人物。
這個獻,就是獻投,意思是古代的老百姓啊,他們有時候會把田產掛在權貴們的名下,因爲權貴們在明朝都是特權階級,他們的其中一項特權就是免於土地上的稅賦,老百姓把田地給了權貴,那這些田地就不用交稅,就能避稅。
土地劃歸權貴名下,那就是權貴的,白來的地誰不要啊對不對,加之權貴們僱人春種秋收賣糧食,也能從中獲利。
而且這些權貴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厚道的,往往還會把獲利中的一小部分還給百姓。
譚振獻投的權貴,是本地的兩個豪紳,一個是戴縉,一個是梁次撼。
這倆人可不是普通的豪紳,這都是有官面上的背景的, 所以才能叫權貴,戴縉的父親是工部尚書戴仲朋,梁次撼的父親更了不得,是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還累着晉少師兼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這是正德七年梁儲的職務,再過三年更了不得,直接做內閣首輔了。
梁次撼等人收了譚振的土地,自然開心,馬上就僱傭了一些佃戶去耕種,結果一幫人到了地裏,發現這些地都被楊家給佔住了,梁次撼非常不客氣,馬上就把楊家的這些人給趕走了。
譚家的這些地倒是無所謂,反正本來就是楊家強佔的,丟了就丟了,但問題是,因爲譚振獻投的時候,故意把楊家原本的一些地也給投了出去,因此這回楊家的地也損失不少。
地被奪走之後,楊家很快就反應過來是怎麼回事了,這是譚振借刀殺人,給楊家和梁次撼拴上對子了,楊家非常憤怒,馬上帶上一羣家丁,直接奔着譚家就去了,要狠狠教訓譚家一頓。
說是教訓,但楊家出手不知輕重,仇人相見又分外眼紅,兩幫人很快火併起來,混亂之中,譚振被打死,除去譚振之外,譚家還死了三條人命。
出人命了,梁次撼坐不住了。
怎麼說他坐不住了,這譚振是給自己獻投的,這就好像小弟拜大哥一樣,譚振就屬於是自己人,人家把地都獻給你了,楊家卻把譚振殺了,這是在打自己的臉啊!
自己一方權貴,堂堂大學士的兒子,連個獻投的百姓都罩不住,大傢伙可都看着呢,自己這臉往哪兒擱?
梁次撼說譚振不能就這麼死了,自己得出頭,乾脆,梁次撼也叫上人手,又奔着楊家去了。

(慘案發生)
說出來您都不信,梁次撼唆使手下衝進楊家,說是教訓楊家,實際上是燒殺搶掠,無惡不作,不僅把楊家的人殺了個精光,順帶着楊家附近的很多鄰居也遭殃了,他們也被波及,死傷不少,後來一統計,死於這次劫掠的,竟有二百人之多。
走之前這些人還放了一把大火,把村子也燒了個差不多。
只有楊家一個婦女,裝死躲過一劫,後又跳入池塘纔沒被火燒死,事情發生之後,這個婦女直接就去官府把梁次撼給告了。
您想想這二百條人命吶,這不是小事情,案子太大了,直接就上達天聽,整個朝廷都知道了。
御史是風聞奏事,馬上就向皇帝彈劾梁儲,說大學士教子無方,竟然縱容兒子幹出這樣的事情來。
這個案子被中央接手之後,也成了御案,朝廷親自派刑部郎中張大麟,給事中劉湜到廣東去,聯合當地的巡撫,御史一起審理案件。
梁次撼倒也十分坦然,沒狡辯沒胡說,老老實實的都承認了,對,就是自己乾的。
這個案子,其實作者就沒有必要把法條搬出來了,因爲畢竟死了二百人,這無異於是屠殺,這犯罪行爲太惡劣,影響也太不好了,梁次撼等人肯定是要處死的。
但是朝廷一頓審理,最後的結果卻可以說是讓人大跌眼鏡。
什麼結果?
具體負責殺人,搶劫的這幫手下,被定了一個莫名其妙的“謀逆”之罪,那按理說謀逆也是要處死的吧?沒處死,只是抄沒了他們的家產而已。
主謀梁次撼呢?也沒處死,而是被髮配到了邊疆去當兵,而且特別註明,在邊疆好好幹,五年之後只要立功,就可以回來。
另外一個權貴戴縉也參與了這起屠殺事件,當然他只是從犯,但罪過也不小,可也只被判了一個“編管”,就是監視居住。
這個處理結果,讓人震驚,讓人咂舌,讓人說不出來話,面對這個結果,就連《明實錄》也沒繃住:
凡屠滅居民三十餘家,燒燬二百餘人,村社爲墟,生靈憤怨,止坐以殺一家非死罪三人律,已爲失實,而次攄輩竟免於死。蓋當時守土之臣及執法之官,怵於權勢,無有爲冤民力爭者,可慨也已。
屠殺了三十多戶人家,燒死殺死二百多人,村莊變成了廢墟,老百姓怨恨至極,最後卻判處了這麼一個結果,這都是當時的執法官員畏懼權貴的勢力,沒有一個人肯爲冤死的百姓據理力爭,真是令人感慨啊!
那有讀者說了,肯定是梁儲以權謀私,包庇兒子,這似乎沒錯,但沒有那麼簡單。
梁儲曾經在東宮教過書,教的就是朱厚照,也就是說,梁儲是正德皇帝的老師,不僅是老師,還是潛邸舊臣,兩個人的關係非常不一般。

(明武宗 朱厚照)
就在本案案發前後,梁儲還找到正德,多次請求退休,理由也是五花八門,說自己身體不好,說自己能力不行,說自己被人彈劾了沒臉待下去了,但每次正德都予以挽留,請注意皇帝不是拉經濟,皇帝是真心挽留梁儲,就是不放梁儲走。
那從這個事情上就可以看得出來,在本案上,皇帝內心恐怕也會更多的偏袒梁次撼,畢竟這是梁儲的兒子,師生情誼還要不要維持?那肯定是要的。
就算不爲師生情誼,梁儲在朝廷里門生故吏也是很多的,他代表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股文官勢力,爲了追求官員系統的穩定,這個面子也是要給的。
案件的這個結果能執行下來,也就說明是經過了皇帝的同意的。
再往下就是這些辦案的官員們,誰都知道,梁儲仕途正是紫紅之際,別看現在只是大學士,過兩年肯定就是首輔了,誰閒着沒事要得罪他?恐怕巴結他還來不及呢?
所以我們才能見到辦案官員那些離譜的論證:
有官員說,梁次撼雖然是本案主謀,但是他沒有進行具體的實施,他沒有親自殺人,所以不應該承擔罪名。
這話說的,希特勒還沒親手殺過人呢,難道他也是無辜的?
還有官員說,梁次撼本來只是想要讓手下去教訓一下楊家,殺人放火搶劫這種事情,這都在梁次撼意料之外,誰也沒想到事情會發展成這樣。
這更離譜,如果只是死傷一二可以叫沒想到,兩百條人命,這也能叫沒想到?
甚至還有官員說,楊家殺傷譚家,這也是人命案,梁次撼或許也有爲譚家報仇的意圖。
這也是胡說八道,如果你真心要爲譚家報仇,你應該舉報官府,如此簡單,事實明瞭的殺人案,官府會處理不了?用得着你梁次撼?
反正,官員們是不要肺絲了,他們是能幫梁次撼一把,那就幫一把,現在在梁大人面前刷刷好感,以後梁大人做了首輔,那還得仰仗梁大人呢。
作者也考察了一圈《明史》和《明實錄》,以及《萬曆野獲編》等私人記載,均沒有找到梁儲在這起案件中有偏袒,縱容兒子梁次撼的行爲,那我們可以說,梁儲壓根就沒有以權謀私,動用什麼特權來保兒子。
爲什麼?
因爲沒有那個必要。
皇帝拿你當親信,皇帝會保你,大臣們或多或少都和梁儲有交情,還知道梁儲要升遷,自然也會不遺餘力的幫助梁次撼脫罪。
這也就是說,梁儲什麼都不用做,他只需要站在那裏,當做一切都不知道,他的地位,他的關係,他的影響力,就已經替他把所有的事情,都辦好了...
事實上,梁儲已經是有明一代風評比較好的大臣了,他在朝廷裏做過很多好事,有操守,敢直諫,立過很多功,但當夜深人靜之時捫心自問,這個素有賢名之僚,真的就能做到,問心無愧麼...
參考資料:
《明史》
《明實錄》
《萬曆野獲編》
黃夢巧.明代政務催辦研究.河南大學,2023
汪紅亮.明代六科給事中研究.江西師範大學,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