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7月29日,記者獲悉,南通如東市民康某發現自己存到銀行的35萬元,等到取錢時竟發現賬戶已被“清零”,最終還鬧上了法庭。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2024年,康某在銀行存款35萬元用於兒子結婚,誰料取款時,竟發現賬戶餘額爲0,經詢問,原來是銀行擅自扣劃了康某的存款,用於償還其作爲連帶保證人的債務。”南通如東縣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倪靜靜介紹。

康某在2013年曾爲趙某向銀行的借款20萬元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因趙某到期未能償還借款,銀行將趙某、康某訴至法院,經生效判決並執行,但未能執行到位。2024年,銀行發現作爲趙某連帶保證人的康某在該銀行存入35萬元,於是擅自扣劃了其存款,用於償還擔保債務。
康某認爲銀行擅自扣劃違法,且超額扣劃其存款,其憤而告到法院,要求銀行退還超額扣劃部分款項9萬餘元,並賠償35萬元定期到期應得利息。
法院審理認爲,康某在銀行存款,雙方間建立存款合同關係,銀行負有保證儲蓄安全的合同義務和法定義務。該銀行越過司法執行程序擅自扣劃康某存款,其行爲違法。

南通如東縣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倪靜靜:“經覈算,法院判決銀行退還康某超額扣劃部分款項9萬餘元,並賠償其到期應得利息3000多元。”
編輯|程鵬 蓋源源 校對|盧祥勇封面圖片來源:截圖本文轉載自荔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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