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戰術海豚
伊朗“嘴硬”幾天後,還是承認本國的核設施損失嚴重。
而給伊朗核設施造成嚴重損毀的,正是有且只有美軍B-2轟炸機上掛載的GBU-57鑽地彈。這是美國最強大的鑽地彈,是美國專爲打擊深入地下的混凝土攻勢而設計的,號稱“炸彈之祖”,這是這款炸彈服役後的首次實戰,也證明了這款鑽地彈的威力。

(巨型鑽地彈作戰示意圖)
這款巨型鑽地彈重量達到13.6噸,戰鬥部裏填充了2.4噸的高爆炸藥。炸彈外殼則由一種專門設計的“埃格林”高密度鋼製成,這種特別的合金鋼以低碳、低鎳的普通軟鋼加入專門配比的鎢、鉻、錳、硅等元素,讓GBU-57的外殼在爆炸前,完全經得住穿透深度地下工事時產生的極端應力,同時不會制約爆炸產生的巨量化學能。

(GBU-57對伊朗核設施打擊後給地面留下巨大坑洞)
說白了,這款巨型鑽地彈就是用其13噸的重量,以超音速帶來的重力加速度直接砸向地面,用堅硬的外殼直接砸進普通土層地表以下60米,或18米厚的鋼筋混凝土(簡氏數據),爆炸後形成巨大的空洞。
GBU-57的另一個重要特性:精準度高。其採用配備了集成 GPS/INS 制導組件和大型穿甲彈智能引信 (LPSF) 控制,打擊精度更準。但從現場畫面看,伊朗的地下核設施修建在頁岩地質環境的地下,因此單發GBU-57的實際侵徹深度,達不到其在鬆軟土層才能做到的60米。

(GBU-57轟炸伊朗核設施後留下多個空洞)
而且,即便有導航模塊,從伊朗核設施被炸燬的衛星圖看,不少目標上都是2-3個大洞,這要麼說明GBU-57瞄得不夠準,沒有做到“幾枚彈同進一個坑”,要麼說明GBU-57的爆炸威力有限,一個侵徹坑洞不足以炸燬伊朗核設施,需要轟炸多處區域。
這款武器雖然威力強大,但多少有點兒“傻大黑粗”,在高科技的時代,這款剛服役沒幾年的巨型鑽地彈,其實已經不先進了。相比之下,中國的東風-15C高超音速鑽地彈,具備更強大的實際打擊能力。

(東風-15C的侵徹彈頭造型識別度很高)
據外媒推測,東風-15C是在東風-15A高超音速導彈的基礎上,改進而來的一款掩體殺傷彈,其配備了一枚深穿透彈頭,射程700公里,精度稍遜於使用B-2發射的GBU-57。但東風-15C在“本職工作”鑽地打擊領域,甩GBU-57不止幾條街。
相對於GBU-57超音速配合巨大的彈體形成的鑽地能力,東風-15C就要靈活得多。雖然東風-15C的彈頭和彈體相比,小了很多,但其末端速度達到6馬赫。考慮到該導彈的重量僅有6噸左右,是GBU-57的一半,而且侵徹戰鬥部只有1噸多,但在中國研發的鎢鉻猛高強度合金彈頭和6倍音速帶來的初始動能下,東風-15C的侵徹能力明顯強於GBU-57。

(採用地面發射的東風-15C具備高超音速飛行能力)
按照外媒說法,東風-15C是爲解放臺灣時,摧毀敵山體內的指揮中心所專門打造,突出了導彈的侵徹能力。據報道,敵方山體內的指揮中心可承受2萬噸TNT當量核爆炸的能力,但東風-15C仍然有能力將其徹底摧毀,可見其威力之大。所以說,GBU-57自封“鑽地王”這事兒,得先問問東風-15C答不答應。
結合上文提到的情況,以打擊伊朗福爾多核設施爲例,有消息顯示,該核設施在地下90米的混凝土工事中。以GBU-57的威力,想要對該基地形成有效打擊,至少需要5-6枚GBU-57,而一架B-2轟炸機只能攜帶2枚GBU-57,光打擊一個目標,就需要3架B-2轟炸機。
而美軍此次敢於冒險在伊朗境內使用B-2轟炸機的原因,也是此前伊朗的防空系統已被以色列摧毀,但B-2投放炸彈時需要在低空盤旋,連地面人員都能聽見B-2的發動機引擎聲,若伊朗當時的防空能力尚在,這些B-2轟炸機怕是有來無回。

(東風-15C就是爲了對頑固“臺獨”分子打擊而準備的)
而東風-15C就不同了,以其強大的侵徹作戰能力,只需要2枚就足以穿透地下工事,而且導彈在飛行過程中多數時間在大氣層外高超音速飛行,在末端也能保持6馬赫的高超音速飛行,地面幾乎無法攔截,孰優孰劣已經很明顯了。恐怕看到B-2在伊朗炸出的大洞,最害怕的不是伊朗人,而是“臺獨”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