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A友的親身經歷:感染後我如何告訴我的愛人

由 新疆天同公益 發佈於 健康

'25-07-25

作爲一名HIV感染者,確診初期的我曾陷入巨大的恐懼:不是怕疾病本身,而是怕告訴愛人後,他會離開我,怕周圍的人投來異樣的目光。

後來我才明白,正確的告知方式不僅能保護伴侶,更能讓我們一起面對疾病。今天想以我的經歷,和大家聊聊如何坦誠溝通,也分享一些防艾常識。



爲什麼很多感染者選擇隱瞞?



確診時,醫生告訴我:“HIV早已不是絕症,規範治療後,病毒載量可降到測不出的水平,性傳播風險幾乎爲零(這就是‘U=U’定理)。”

但我依然猶豫了三個月——不是怕愛人的反應,而是怕消息傳到家族裏,被貼上“不乾淨”的標籤。

這種對“污名化”的恐懼,是很多感染者隱瞞病情的根本原因。


★《雲南省艾滋病防治條例》第二十條中明確規定:感染者和病人應當將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實及時告知其配偶或者性伴侶;本人不告知的,醫療衛生機構有權告知。

同時,民法典第1053條早有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如何開口告知?分步驟更從容



01


告知前:先做好自我心理建設

確診後,初篩陽性的我需要做專項檢查。這段時間其實是最佳告知窗口——結果未出時,我和愛人一起去醫院諮詢,告訴他“我可能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想和你一起面對”。這樣的鋪墊讓他更容易接受。


如果已經確診,別急着開口。先和醫生或志願者聊聊:公開病情可能面臨伴侶的排斥,但也能卸下心理負擔;隱瞞則會讓自己長期焦慮,還可能讓伴侶暴露在風險中。




02


告知時:用“共情”代替“坦白”


我曾看過一份告知技巧指南,裏面提到:“別讓愛人覺得你在‘甩鍋’,而是讓他感受到你在‘保護’。”


★選對時機:別在對方情緒低落時說,也別在登記結婚前匆忙告知。找一個安靜的環境,比如家裏,慢慢開口。


★學會換位思考:我當時說:“如果我發現你隱瞞了健康問題,我可能會生氣。但我更怕因爲我的猶豫,讓你受到傷害。”


★用事實消除恐懼:拿出醫生給的科普資料,告訴他:“現在通過喫藥,病毒能被控制,我們可以像正常人一樣生活,甚至要孩子(母嬰阻斷成功率超98%)。”



03


若難以開口,也可尋求幫助


如果實在緊張,可以授權信任的家人或志願者陪同告知。比如文化程度較高的伴侶,可重點科普“U=U”和治療手段;若對方對醫學術語不敏感,就用成功案例舉例:“我認識一對夫妻,丈夫感染後堅持治療,妻子從未被感染,孩子也很健康。”




婚前檢查≠萬無一失

主動擔責更重要



2003年強制婚檢取消後,婚檢變爲自願。但這不是逃避告知的理由。作爲伴侶,我們該做的是:


★婚前主動檢測:別等到婚檢才查,第一次性行爲前就該對彼此負責。現在有自測試劑盒,很方便。


★共同面對報告:北京一些醫院會讓夫妻一起取婚檢報告,發現異常時,醫生會引導雙方溝通。


★理解比歧視更重要:HIV的傳播途徑只有性、血液和母嬰,日常接觸不會感染。感染者規範治療後,壽命和生活質量與常人無異。






打破偏見,纔是防艾的關鍵


我曾以爲,告訴愛人後他會離開。但當我顫抖着說完一切,他沉默了很久,最後說:“爲什麼不早告訴我?我們一起治病。”那一刻我才明白,真正的障礙不是疾病,而是社會對HIV的誤解。


如果你的愛人確診了,請給他勇氣:規範治療、正確防護,你們依然可以擁有正常的生活。而作爲感染者,坦誠告知不是“冒險”,而是對愛情和生命的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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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是治療方案推薦,如需獲得治療方案指導,請前往正規醫院就診。

信息來源:ARTYN,僅爲傳遞健康科普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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