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記者採訪時攝像機被砸碎,還有一人受傷,最新進展:警方已列爲刑事案件

由 紅星新聞 發佈於 熱點

'25-07-15

7月15日上午,因在採訪中質疑電纜質量未達標,湖南長沙4家媒體記者遭到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負責人謝某陪強行拉扯推搡、搶奪打砸設備,造成一名記者輕微受傷,多個攝像機、麥克風等採訪設備損壞。15日下午,親歷此事的瀟湘晨報記者段穎琪告訴新黃河記者,難以理解謝某陪的暴力行爲。中國記協發文表態稱,正當輿論監督受法律保護。

15日下午,新黃河記者聯繫到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謝某陪。謝某陪稱,網絡傳播信息不實,隨後掛斷電話。15日晚,新黃河記者從瀟湘晨報記者處獲悉,當地公安機關已將此案列爲刑事案件,目前正在初查中。

涉事記者回憶:他突然情緒激動,扭頭開始砸攝像機

7月15日下午,瀟湘晨報記者段穎琪告訴新黃河記者,當日的新聞線索來自消費者陳先生,其訴稱疑似購買到了質量未達標的問題線纜。據悉,陳先生經營一家農家樂,因想給農家樂增加燈光效果,購買了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生產的電纜。不料電工安裝時,告訴其這批線纜過細,可能存在安全隱患。

“他怕如果拿着手頭現有的電纜去檢測以後,公司不認說調包了他們的產品。”段穎琪介紹,擔心可能後續遊客遊玩中出現起火等意外狀況,陳先生又購買了該公司生產的兩個規格的電纜,要求該公司直接寄往陝西協成測試技術有限公司檢測。

“但公司的人和他說(檢測報告出具的)是一個國家的推薦標準,他們是按企業標準生產的。”段穎琪說,該檢測公司出具的兩份檢測報告均顯示,公司的線纜不合格,面對陳先生的質問,公司仍不承認線纜有質量問題。

“陳先生又要了他們企業的生產標準,結果發現檢測的結果,比對企業標準,還是不合格。”接到陳先生報料後,15日上午,段穎琪和湖南愛晚(公共)頻道、湖南都市頻道和長沙政法頻道,4家媒體記者一行前往該公司採訪。

“他一開始還是比較正常的,在接受採訪時說他們的產品是合格的,說如果有什麼問題可以走法律程序……我們也說希望他能看一下幾份報告。”段穎琪回憶,上午11時30分鐘左右,在採訪公司法定代表人謝某陪時,其只是略微不悅。但一聽到記者提到檢測報告,謝某陪立刻離開,記者們繼續對陳先生進行採訪。謝某陪突然折返,不允許記者們拍攝,並堅稱公司產品沒有問題。

“他突然情緒激動,扭頭開始砸攝像機。”段穎琪稱,當時並無記者說任何刺激的話,非常突然,謝某陪就將一名記者手持的麥克風一把拍到地上,麥克風被摔壞,夾在上面的錄音筆屏幕也隨之碎裂。緊接着,謝某陪又搶過另一名記者的攝像機,狠砸在地上,攝像機頓時四分五裂。

段穎琪回憶,謝某陪看到她正在用手機拍攝,準備繼續搶奪手機,但被其躲開。段穎琪稱,之後,謝某陪衝上前搶奪一名湖南愛晚頻道男記者的手機未遂,其間伴有一些拉扯動作,該記者的眼鏡被打飛,衣物被扯壞,臉頰被飛出去的眼鏡輕微劃傷,“眼鏡被打碎了,鏡片都沒了,眼鏡腿也斷了,還撞到了他的牙齦,牙齦也有點受傷。”

涉事公司負責人:網傳信息不實

謝某陪一通暴力打砸後,記者們立即報警,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含浦派出民警趕到現場。記者們做完筆錄,已經是下午3時許。考慮到傷勢輕微,湖南愛晚頻道的男記者並未提出驗傷。

“很多被投訴方在面對媒體採訪時,可能會感到不適,會有發脾氣的情況,這些我們都能理解,也不會和他們起衝突,但這種除了發脾氣,直接上來動手砸東西,確實有點……”段穎琪表示,她對此事的發生感到意外,其同行記者仍在派出所處理此事。

下午3時許,湖南都市頻道工作人員回應新黃河記者稱,該頻道的涉事記者未受傷,確有一臺攝像機被砸壞,目前記者尚未從派出所返回。

天眼查顯示,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位於湖南省長沙市,是一家以從事金屬製品業爲主的企業。企業註冊資本2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140萬元人民幣。公司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均爲謝某陪。新黃河記者通過天眼查上公開電話,聯繫到豐旭線纜公司法人代表謝某陪。記者表明來意後,謝某陪稱網絡傳播信息不實,隨後掛斷電話。

“採訪是記者的權利,正當輿論監督受法律保護。”15日下午,中國記協發文稱,記協高度關注此事,警方已介入。

15日晚,新黃河記者從瀟湘晨報記者處獲悉,當地公安機關已將此案列爲刑事案件,目前正在初查中。

來源:新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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