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鴻蒙智行法務發佈消息,稱鴻蒙智行起訴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一案已經進行判決。法院判處“我是大彬同學”刪除相關侵權言論,對鴻蒙智行公開賠禮道歉,並向鴻蒙智行賠償150萬元。

鴻蒙智行法務的第一條微博是在去年3月4日發佈,內容是經查自2024年5月以來,某公司操控數十家MCN機構大量惡意造謠、抹黑、詆譭鴻蒙智行品牌。
第二條微博是在去年3月11日發佈,內容是宣佈正式起訴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鴻蒙智行認爲“我是大彬同學”及其相關矩陣賬號一直在發佈侮辱性言論,造謠詆譭鴻蒙智行品牌及產品,並挑起羣體極端對立情緒。
沒錯,鴻蒙智行與“我是大彬同學”的訴訟案經過了大約一年的時間,法院才進行一審判決。

最近兩年,汽車行業競爭十分激烈,一些自媒體或爲流量,或爲利益,淪爲“黑公關”,讓許多車企都困擾不堪。雖然企業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進行正當防衛,但從收集證據到訴訟結果下來,通常都是漫長的過程,並不能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我是大彬同學”在社交平臺通常也會發布一些關於小米的資訊,而且大多數爲正向積極的內容,因此“我是大彬同學”也被很多網友認爲是小米的KOL。

不過小米從未承認“我是大彬同學”是其簽約KOL或者官方合作賬號,“我是大彬同學”最多算是自發性的米粉KOL。另外從鴻蒙智行法務發佈的消息來看,此次判決書未提及任何小米相關消息,“我是大彬同學”的侵權行爲應該完全屬於個人行爲。
“我是大彬同學”被罰150萬元,也是給米粉、花粉或者其他品牌的粉絲提了個醒,那就是支持品牌一定要理性,千萬避免極端言論、抹黑或者挑起對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