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潘玲

路怒症是生活中常見的一種現象,主要表現爲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因爲他人的駕駛行爲,或者交通狀況而觸發的強烈憤怒情緒,並伴隨有言語衝突甚至攻擊性行爲。如指責辱罵、大聲鳴笛、強行變道、加塞、超速行駛、故意別車等危險駕駛行爲。
路怒症既是一種社會現象,也是一種心理現象,情緒狀態主要表現爲焦躁、憤怒、不滿等,其實在這些現象和情緒背後包含了很多心理需求,有些心理需求無法用語言來表達,所以採用情緒化和行動化的方式來傳遞。
源於自尊平衡的需求
路怒症強烈的情緒背後,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心理需求,那就是他們非常在意“別人是怎麼對待我的”。比如被人加塞了,可能感受到的是不被尊重,而不被尊重,意味着你不把我當回事,而“你不把我當回事”,可能意味着我被輕視了,你沒把我放在眼裏。
當一個人不被他人放在眼裏,也就意味着在別人眼裏我什麼都不是。當一個人感受到不被他人放在眼裏,其實是自尊脆弱的體驗被激活了,這種激活導致自體結構開始晃動,而憤怒的表達,其實本質是在維持自尊的平衡。如果一個人在成長經歷或者現實生活中壓抑了很多希望被尊重的渴望卻又不能表達,往往會在被激惹的狀態下以憤怒的形式爆發。在這類人的成長環境中,要麼充滿了指責和否定,要麼就是無論做得再好,換回來的永遠是“你不要驕傲”。缺乏肯定,缺乏欣賞,在意他人的評價和眼光,養育者的否定已經內化成了自己內在的聲音:“我不夠好。”一邊質疑自己,一邊拼命用外在的強勢來維護脆弱的自尊,路怒,就是維護自尊的表達方式之一。
對掌控感的需求
很多時候,一個人的掌控感需要在某些特定的環境中去實現,比如當方向盤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時候,其實不僅僅是在駕駛一輛車,更重要的是在表達一種對自我以及對外在環境的掌控。當這種掌控感因爲他人的行爲或者環境的不如意(比如加塞或者堵車)所打斷的時候,被激活的可能是心理深層對於失控感的恐懼,而焦躁的情緒狀態,既是一種外在情緒的表達,也是對於內在恐懼的防禦和保護,真正無法表達的,是那些經歷過的失控所帶來的不安全感和內在強烈的不安體驗,以及因爲失去對自我的掌控而產生的自體崩解感。
渴望被公平對待的需求
路怒症的情緒背後,還有對被公平對待的渴求。一個人如果在生活中被不公平地對待過,內在往往壓抑了很多因爲難以反抗,或者難以爲自己爭取到公平而淤積的憤怒情緒,對於不公平的行爲或者現象的敏感度也會比其他人要高。駕駛過程中當感受到來自外界的威脅或者挑戰的時候,內在被激活的聲音可能是“你們憑什麼要這麼對待我?”。當理性判斷和思考的能力被強烈的情感所淹沒的時候,憤怒地爆發可能會讓內在壓抑的情緒得到短暫的釋放,而與此同時,希望被好好對待的內在渴求也被憤怒所掩蓋了,因爲這些內在需求在生活中從未被真正看到和理解過,所以路怒的表達方式會一直重複出現。
來自全能自戀的需求
另一種情況是,一個人如果從小在一個漠視規則的家庭環境中長大,比如生活中被養育者過度寵溺,或者養育者本身就是漠視規則的,那麼這類人往往缺乏最基本的對於遵守規則的教育和引導,當開車上路的時候,內心裏只有一個概念:馬路是我的,你必須讓着我,你不讓着我,我就給你好看!這類人的路怒背後,往往是“老子天下第一”的全能自戀,對規則的挑戰背後有着對於他人生命的漠視,也隱含着對法律的蔑視和挑戰。
共情能力不足的人也容易路怒。因爲缺乏換位思考的能力,導致很難站在他人的位置去理解別人的行爲,會將外在環境對自己的不利全部看作是對自己的挑戰。這類人基本是以自我爲中心的,很難理解與自己預期不一樣的外在行爲和環境狀態,既很難容納和調整自己的內在情緒,也很難包容他人的行爲。
在這類人的成長環境中,養育者所給予的共情和理解往往是不足的,在關係中情感調諧和情感交互的能力也是不足的,這些不足導致了他對於自身的內在感知和他人的感知力的雙重缺失。路怒往往是無法進行自我調節的結果,這種無法自我調節的狀態會導致內在產生強烈的混亂和不穩定感,而強烈情緒的表達,則成爲維持內在穩定的一種方式。
總之,雖然路怒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但無論哪一種形式,都是內在心理狀態的一種外在呈現,也是內在需求的一種外在表達,攻擊性行爲的背後,往往是被壓抑而且無法言說的內在情緒。理解了這一點,可能會幫助我們更好地覺察自己,也能夠幫助我們去看到自己的內在需求,同時進行一些自我調節,當出現危險駕駛行爲時能夠及時提醒自己,更好地保護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