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被宗老設局,與三兄妹籤和解協議又多次反悔,人設崩了?

由 吐槽阿西巴 發佈於 娛樂

'25-08-02


8月1日,香港最高法院宣佈“娃哈哈遺產案”判決後,很多人都表示遺憾。

眼看足足150億人民幣就要流入三個美國籍人士之手,大家能做的只有聲援大小姐宗馥莉。

判決公佈後,香港最高法很快將判決書電子版上傳到了官網,其中的內容卻讓衆人大爲震驚,僅從“21億美元信託案”這件事來說,宗馥莉言而無信、翻雲覆雨,讓人失望。


衆所周知,信託是由宗慶後發起的,而宗老在設計這場遺產遊戲時,就設局將大女兒宗馥莉也拉下了水。

杜建英方一共出示了兩份證明信託存在的證據,第一份是由宗慶後於2024年1月份手寫的指示信。

宗老要求下屬郭虹去香港辦理三個信託,三個孩子每人分7億美元,信託中的本金不直接給到手,而是按期發放本金產生的利息。

按照美元定期大額存款4%年利率計算,宗繼昌、宗繼盛、宗婕莉每人每年都會分到利息2800萬美元(約2億人民幣,100個200萬,約每天55萬人民幣)。

可見出生是個技術活兒,別人父親給的幾天利息錢,足夠普通人奮鬥一輩子了。

宗慶後交給下屬這個任務時,明顯很急迫,當時賬戶內餘額不夠21億美元,他就讓郭虹先給宗繼昌、宗婕莉兩人辦好信託。

爲了把女兒宗馥莉也拉下水,宗慶後還和宗馥莉簽了一份協議。


協議中明確指出宗慶後委託宗馥莉,讓她給三個弟妹設立不動本信託,完成這項操作後,宗馥莉才能得到宗慶後的其他遺產。

宗馥莉當年能簽署這份協議,一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然而當宗老離世後,她卻使出了拖字訣。

2024年2月25日,宗慶後去世,處理完後事後,宗馥莉和三個“私生子女”達成了一項共識。

他們簽署了一份和解協議,這份協議的主要目的就是爲互相確認對方繼承的遺產。

和解協議中有幾項核心條款,一是確認宗慶後在2024年2月2日訂立的遺囑有效,承認這份遺囑存在,接受遺囑中的安排。

二是宗繼昌、宗繼盛、宗婕莉三人承認宗馥莉、施幼珍、王樹珍擁有繼承權,並且承諾將來不挑戰相關程序。換而言之就是三個“私生子女”以後不能反悔,不能再拿遺囑說事兒。

三是宗馥莉承諾給宗繼昌、宗繼盛、宗婕莉三人設立信託,總額21億美元,分成3份各7億美元。

四是宗馥莉不能設法阻礙設立信託工作,以及將來的利息分配。換而言之就是宗馥莉別拖沓,讓人家儘快喫下信託這個定心丸。

從這份和解協議上看,四姐弟都有取捨,很公平,且協議內容大家都認可。

但站在宗馥莉的角度講,她可能是被逼無奈簽署的這份協議,畢竟宗慶後和她有協議在前,必須給三個弟妹設立信託,纔可以繼承其他財產。

若是按照這份和解協議正常走程序,信託基金早就成立了,然而宗馥莉卻開始作起了妖。

2024年6月份,遺囑執行律師開始走相關程序,這時宗馥莉卻拒絕簽署相關文件。

對此,宗馥莉代理律師孫律師給出的理由是,雙方還有些事情沒有協商好,孫律師認爲大家應該先將匯豐賬戶中的資產價值達成一份協議。

小編不專業分析,或許雙方對21億信託本金的歸屬比較模糊,宗慶後說給三個子女信託利息,卻並未表明這21億美元到底屬於誰。

發生爭議一星期後,宗馥莉第一次簽署了信託文件,但在7月份確定“資產轉入信託指示表”時,宗馥莉又拒簽了。

這一次,宗馥莉拒籤理由是要換信託公司。

原本,宗慶後的意思是委託(Trident Trust)TT信託公司處理這筆業務,但宗馥莉卻在8月份以“服務質量不好”將信託公司換成了TMF。

由於宗馥莉換了信託公司,杜建英和孫律師(宗馥莉代理律師)有了爭議,可以看出宗馥莉是想掌握主動權,這讓杜建英很不舒服:我一個長輩,還能讓你小屁孩兒拿捏不成?

可這一拖就是2個月,直接把三個“私生子女”拖急了。

2024年9月份,宗繼昌、宗繼盛、宗婕莉表示接受大姐的安排,畢竟信託一個月就能給每人產生1600萬人民幣利息,晚成立一天就得損失55萬人民幣,太心疼了。

就當信託成立臨門一腳時,宗馥莉又拒簽了。

這一次,杜建英和三個子女心態崩了,宗馥莉這不是擺明着在拖時間嗎?

眼看着白花花的銀子流走,這纔將宗馥莉起訴到了香港最高法。

其實站在原生家庭宗馥莉的角度上講,或許她並非捨不得這150億人民幣,可能她就是不想小三的兒子順利拿到這筆信託,就是想看他們着急卻又求而不得的樣子。

但是從“成立信託”這件事上來講,雙方有明確的協議,宗馥莉就有責任按照流程成立信託,這樣反覆反悔有失契約精神。

站在情的角度,小編支持宗馥莉;

站在理的角度,小編認爲宗馥莉還是及時履約比較穩妥。

對此,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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