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犯了一個低級錯誤,否則李在明輕則牢底坐穿,重則直接吊死

由 足智多謀的史論 發佈於 歷史

'26-02-22

這事兒得從2024年12月3日晚上說起。那天尹錫悅突然在電視上宣佈實施戒嚴,理由是反對黨控制的國會搞亂了國家秩序,還說裏面有親北勢力在搗鬼。戒嚴令一下,軍隊就往國會大樓那邊調兵,打算封鎖入口,抓捕一些政治人物,其中李在明是重點目標。尹錫悅團隊選了這個深夜時間點,本來算盤打得挺精,以爲那麼晚了,議員和工作人員早該回家,國會大樓空空蕩蕩,封住門就沒人能進去投票解除戒嚴。憲法規定解除戒嚴得有半數以上議員到場投票,只要湊不夠人數,戒嚴就能繼續下去,國家機器就落到軍隊手裏。

結果呢,這個時間點的選擇成了大問題。當晚國會正好在忙着審議下一年預算案,執政黨和反對黨吵得厲害,會議拖到很晚,很多議員和助手還在大樓里加班整理資料、討論方案。尹錫悅他們沒摸清這個實際情況,以爲大樓裏沒人,軍隊一到就能輕鬆控制局面。實際情況完全相反,議員們聽到消息後很快就在大樓內聚集起來。沒多久,就有足夠人數的議員到了會場,超過法定底線,馬上召開緊急會議,全票通過解除戒嚴的決議。整個過程從宣佈戒嚴到解除,前後也就幾個小時,軍隊還沒來得及完全封死所有通道,戒嚴令就失效了。尹錫悅後來只好宣佈撤銷戒嚴,部隊撤回。

這一下,事情徹底翻盤。國會那邊緊接着在12月14日通過了對尹錫悅的彈劾案,理由就是他濫用權力搞戒嚴,違反憲法。彈劾通過後,憲法法院接手審理。2025年4月4日,憲法法院八名法官一致裁定維持彈劾,尹錫悅直接被解除總統職務。這在韓國曆史上是第二次總統被彈劾下臺,第一次是2017年那次。尹錫悅下臺後,馬上啓動了提前總統選舉,按照憲法要在六十天內舉行,日期定在2025年6月3日。

選舉那天,李在明代表最大在野黨參選,最後以明顯優勢獲勝,成爲新總統。他上臺後,根據憲法規定,在任期間享有刑事豁免權。這一點特別關鍵,因爲李在明之前身上揹着好幾起案件,包括地產開發相關的腐敗指控和教唆僞證之類的,正常走司法程序可能會拖很久,甚至面臨重判。可現在他當了總統,這些案子就停下來了,他不用面對那些法律後果。

再說尹錫悅這邊,下臺後立刻被抓,關進看守所,面臨多項刑事指控,其中最重的是內亂罪,也就是領導叛亂。檢察官在庭上要求判死刑,理由是尹錫悅動用軍隊想癱瘓國會,逮捕反對派,長期維持戒嚴狀態,這已經構成推翻憲政秩序的叛亂行爲。審判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進行,過程公開,2026年2月19日宣判。法庭認定尹錫悅是內亂頭目,判處無期徒刑。法官在判決書裏特別提到,尹錫悅的計劃就是要通過封鎖國會,讓議員沒法正常開會,從而把權力抓在手裏。判決地點就在417號法庭,這個法庭以前判過全斗煥死刑,現在又用在尹錫悅身上,象徵意味挺重。

整個事件鏈條其實就卡在那個低級誤判上。要是那天晚上國會大樓真像尹錫悅他們預想的那樣空無一人,軍隊封鎖成功,議員們第二天再想集結就難了,可能得面對已經建好的防線和充分授權的部隊。戒嚴要是穩住,李在明作爲首要逮捕對象,就會轉到特別軍事法庭去審。原來的那些腐敗案子就不歸普通法院管了,軍事法庭一審終審,速度快,定罪容易,還能按軍事刑法追加內亂或間諜罪名。韓國法律裏死刑一直保留,平民重罪可能就是絞刑。尹錫悅在電視講話裏已經把反對黨扣上反國家帽子,軍事法庭走完程序,李在明輕則坐牢到底,重則直接執行死刑。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