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一則發佈主體爲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佈告》在網絡上引發關注。《佈告》介紹,2023年9月,53歲的罪犯胡某清因違規焚燒草木灰,被該村黨組織書記蔣某萍勸阻,他多次用鋤頭擊打蔣某萍頭部致其死亡。《佈告》的落款時間爲2025年5月13日。

資料圖 圖據圖蟲創意
《佈告》稱,胡某清,男,漢族,1970年10月6日出生於湖南省永州市,小學文化,農民。2023年9月2日16時30分許,罪犯胡某清在其位於禁火區域的田地裏違規焚燒草木灰,蔣某萍(女,歿年53歲,系該村黨組織書記)騎電動摩托車巡邏至此後停車勸阻,遭到罪犯胡某清拒絕。蔣某萍遂拿出手機拍攝現場畫面,並告知罪犯胡某清若繼續違規焚燒將移交執法機關處理。
罪犯胡某清認爲,蔣某萍不講情面,遂持鋤頭擊打蔣某萍頭部致其跌入路邊稻田,罪犯胡某清仍不解氣,繼續持鋤頭朝蔣某萍的頭部擊打數下,致蔣某萍因重度顱腦損傷死亡。罪犯胡某清逃離現場,後於次日23時許邊大聲表示意圖投案邊返回家中,被蹲守在附近的公安人員抓獲。
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罪犯胡某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性質惡劣,後果及罪行極其嚴重,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罪犯胡某清提出上訴,經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覈准,下達執行死刑命令。本院於2025年4月29日將罪犯胡某清驗明正身,押赴刑場,注射執行死刑。
18日下午,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員介紹,網傳《佈告》內容屬實,有法院落款和蓋章,其他執行細節不便透露。
紅星新聞記者 蔡曉儀
編輯 郭宇 責編 馮玲玲
(下載紅星新聞,報料有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