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告政府部門“設局”騙走2000萬 不能只讓企業家維權抓“鬼”|有一說一

由 封面新聞 發佈於 熱點

'25-06-18

□賴芳傑

一起涉及僞造政府公章、檢測報告造假、鉅額資金去向不明的國有資產拍賣事件,連日來引發社會關注。據大象新聞,淄博民營企業家宋春燕稱,其在參與博山區自然資源局河底料拍賣項目後,疑似遭遇連環騙局,2000餘萬元投資血本無歸,反陷入法律與債務困境。

拍賣項目 圖據大象新聞

2022年3月,博山區自然資源局掛出88萬噸河底料處置項目,起拍價3100.3萬元。當地民營企業家宋春燕經中間人介紹,與該區財政局全資控股的公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合作,墊付2000萬元拍賣款,計劃中標後加價轉賣獲利。但在首次拍賣後,項目被以“土地性質不符”爲由撤銷,二次拍賣標的物縮至62.98萬噸,由財政局另一子公司中標。待宋春燕進場後發現,砂石實際爲淤泥和石塊,質量檢測不達標,無法銷售。

圖據大象新聞

此後,在政府依法公開的拍賣依據文件中,有2份的公章被鑑定爲僞造,1份與拍賣無關。而覈算出第二次拍賣底價的山東省地礦局801大隊則否認參與編制拍賣《處置方案》。宋春燕的維權之路更是處處充滿荒誕。目前,宋春燕根據《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解釋》第五條規定“第三人欺詐可追責”,起訴王小謙、博山區自然資源局等16名被告,案件由淄博中院受理。

對此,博山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路維釗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我們太冤了,屬於是‘頂雷背鍋’的。”當時是博山區財政局要拍賣這個項目,因爲自然資源局是行業主管部門,所以就找到了區自然資源局出面組織、委託拍賣。該局僅僅“過了一道手”。

淄博市有着“全國優化營商環境標杆城市”的稱號,而如此荒誕的國資拍賣造假事件,則撕開了地方政商關係的複雜面紗。民企被“蒸發”的2000萬元,如鯁在喉,不僅暴露了公共資源交易中的系統性漏洞,更折射出基層權力監督的失序與民營資本保護的困境。

覆盤拍賣過程,據宋春燕提供的一份錄音顯示,主管部門設置競爭壁壘,提前向民企透露“中標方必爲財政局全資公司”,已涉嫌違反《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二條關於“不得排斥潛在投標人”的規定。而兩次拍賣均爲財政局子公司接盤,形成了“國資內循環”的“內定拍賣”。

讓陷入困頓的民營企業家艱難“抓鬼”,與中央強調的“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背道而馳。宋春燕維權事件所暴露出的問題,涉及面廣,可能會存在違紀違法行爲,且影響惡劣,嚴重影響當地政府公信力,當地紀檢等相關部門應及時介入調查,釐清事實,將真相公之於衆,如有違法違紀行爲,也應及時查處,相關部門不能總以“拖”爲擋箭牌,迴避問題,糊弄了事。若此類事件得不到嚴肅處理,將嚴重削弱《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權威性,更對當地的市場信心,帶來深層次打擊。

對於公章僞造的漏洞,應建立“穿透式監管”機制,要求政府部門上傳文件審批日誌至區塊鏈存證平臺,實現“誰蓋章、誰負責”的終身追溯。目前杭州互聯網法院的“司法鏈”模式,就將文件真實性驗證權交給不可篡改的分佈式賬本。對於政府工程、國有資產項目也應引入紀檢監察機關前置審查,對頻繁參與政府項目的關聯企業,應建立廉潔檔案。

“優化營商環境”不能只是招商引資的口號,而是需要重塑市場真正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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