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一男子強姦親生女兒致其懷孕產女後,又對外孫女實施性侵,二審仍判處有期徒刑25年

由 揚子晚報 發佈於 熱點

'25-06-27

韓國一名70多歲的男子在長達40年的時間裏性侵親生女兒,甚至對因此出生的外孫女也實施了性侵,二審仍被判處25年有期徒刑。

據27日消息,大田高等法院第一刑事部當天上午對因違反《性暴力犯罪處罰等相關特例法》(親屬關係強姦)等罪名被起訴的70多歲男性A某維持了原判,判處其25年有期徒刑。

圖源:CFP

A某被指控從1985年其親生女兒B某小學二年級開始,到最近爲止的約40年間,共對其實施了277次性侵。據悉,B某在此期間多次試圖逃脫但均告失敗,並經歷了4次懷孕和墮胎。最終B某生下了女兒C某,而A某不僅性侵了女兒B某,還對外孫女C某實施了性侵。

在調查後被移交審判的A某堅稱“酒後不記得了”、“無法承認”等,強烈否認指控。但今年4月的一審法庭根據DNA分析等證據認定A某有罪。當時法庭嚴厲批評稱:“被告人剝奪了受害者本應享有的平凡幸福人生的機會,更加悲劇性的是,他強烈否認罪行,無法看出其是否有絲毫良心譴責。”法庭還指出:“這是一起引發對人類本性深刻懷疑、給社會帶來巨大沖擊的案件。在追求保障個人自由和人權的韓國社會中,這是難以想象的犯罪。”並判處A某25年有期徒刑。

A某方面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甚至主張“A某是被冤枉的”。上訴審法庭表示:“被告人對自己本應保護和撫養的親生女兒實施了長達40年的性侵,甚至將出生的女兒即親外孫女也作爲犯罪對象,性質極其惡劣。”但同時指出:“考慮到被告人的年齡和體弱多病狀態,一審量刑既不顯得過重也不顯得過輕,不能認爲不當。”駁回了雙方的上訴。

來源:三湘都市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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