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歲女子無收入,起訴再婚老伴要扶養費!法院:夫妻有相互扶養義務,丈夫每月支付500元

由 紅星新聞 發佈於 熱點

'26-03-07

年近60歲時,李某和王某決定再婚,互相扶持度過晚年,婚後兩人一起租房生活。2年前,王某因患病獨自居住到自己兒子家生活,留李某一人在出租房內。75歲的李某沒有任何收入來源,於是將王某起訴至法院。王某表示,李某自己也有子女,應該由子女贍養。近日,現代快報記者從淮安市清江浦法院獲悉,經法院調解,由王某每月向李某支付500元扶養費。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李某已75歲,喪失工作能力,也沒有退休工資和其他收入來源,無力支撐生活,李某於是起訴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扶養費。王某認爲原告李某有子女,應由其子女盡贍養義務。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李某沒有其他生活來源,而王某退休後收入較高,考慮到李某與王某再婚前尚有兒女,以及王某的收入和身體狀況。經法院調解,由王某每月向李某支付500元扶養費。

法官表示,婦女年老喪失工作能力,亦無收入來源,王某作爲丈夫有能力扶養,卻在妻子需要幫助的情況下,以妻子尚有其他子女爲由推脫夫妻之間應盡的扶助義務,法院通過調解最終由丈夫自願支付妻子扶養費,切實維護了老年婦女的合法權益。

來源:現代快報/現代+

通訊員:王淑臣;記者:李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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