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榮浩與單依純之爭已過去一週,事情在大衆中引起的熱議漸漸冷卻,現在正是時候來深入分析思考這件事背後一些真正值得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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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著作權/版權這一層面,這件事除了表面上多年來屢禁不止的“侵權”問題外,更核心的還有諸如我們在版權工作實踐的那些慣用方法或者“潛規則”如何修正改變、版權集體管理組織權限範圍的界定、表演權和改編權的界定、版權工作作爲法律實踐和藝術審美之間的關係和相關操作等問題。但這些問題牽涉到版權和市場的長期平衡、版權意識的發展以及法律條款的修改完善,要交給文娛行業的從業人員和法律行業裏的專業人士去推動。
而我們這些“喫瓜羣衆”,現在倒是可以探究一下單依純何以至此?
第一個問題,是《李白》爲什麼對單依純那麼重要,重要到在(她本人可能)明知道侵權的情況下依然要“強行”在演唱會上演唱?
答案很簡單:單依純去年在《歌手》節目中翻唱《李白》,引起的話題度讓她自2020年獲得《中國好聲音》年度總冠軍後在更大範圍內“出圈”,也將是她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最好用的“流量密碼”,她必須在這段時間裏頻繁使用這首歌來保持她的出圈和流量。
因爲《李白》並不是單依純自己創作的作品,所以理論上她每次演唱這首歌,都要向原詞曲創作者李榮浩支付版稅——從某種意義上說,她從《李白》上獲取的高流量始終“被卡脖子”。
爲什麼單依純會“被卡脖子”?一個很大的原因是,至少到目前爲止,她並不是一個創作型的歌手。在這次侵權事件裏,單依純在第一次回應李榮浩的微博的第一句是這樣說的:“剛剛在彩排,下來我也在瞭解情況,同樣作爲創作者,我理解李老師此刻的心情,首先我很抱歉”。

網友搜索音著協網站,稱單依純名下個人著作的作品數爲0。

澎湃新聞編輯在音著協小程序檢索,確實未檢索出單依純作品,但“使用須知”中明確音著協管理作品爲“我會會員”和“海外會員”,檢索服務則限於“我會會員作品”,且“檢索結果僅供參考,並不必然代表本協會實際管理現在”。
然後就有網友去音著協的網站搜索,發現單依純在音著協的註冊作品數量爲0,因此質疑單依純以“創作者”自居不符合事實。稍微翻一下單依純的演唱作品列表,裏面至少有一首於去年8月8日上線的單曲《有趣》,單依純被記爲詞曲作者之一,這說明單依純的確有參與詞曲創作,理論上可以稱爲一個“詞曲創作者”。之所以她在音著協註冊作品爲0,最大的可能是她或者她的版權代理公司並不是音著協註冊會員。

單依純作品《有趣》中她是詞作人之一
單依純能以“創作者”自居,很大程度上是因爲她作爲一個專注於演唱的歌手,認爲自己的聲樂表達也是一種創作——這種自視其實也沒毛病。古往今來,不進行詞曲創作只把歌唱好的歌手比比皆是,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黃金時期”的華語流行樂壇裏這樣的歌手更是多如牛毛,他們用自己的聲音把別人創作的音樂表達到某種極致的藝術境界,這當然也算是一種創作。
作爲2020年從《中國好聲音》獲得冠軍而走上歌壇的單依純,同樣也有非常強大的聲音表現力,從這個層面上稱她爲“創作者”,並不過分。問題在於,單依純出現在一個音樂的使用場景極其多元化,以及音樂受衆的審美趣味極其分衆化的時代,單依純是擁有傳統意義上的“好唱功”的,“好聲音”冠軍是明證;而她也能駕馭非常超前意識的音樂演唱表達,去年《歌手》節目裏她“出圈”的那幾首歌是最好的例子。
只不過在短視頻和熱搜當道的時代,“傳統意義上”的好唱功不如“搞怪”的前衛表達流量高出圈快,所以單依純選擇了“強綁定”《李白》——說實話,這件事和她是不是“創作者”關係並不大。

2026年3月28日單依純“純妹妹2.0”巡迴演唱會·深圳站上,最後一次翻唱《李白》,也成爲李榮浩公開維權的導火索。圖片來自 “單依純官方工作室”微博。
分析到這裏,問題就落到了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上:“華語流行樂壇原創力薄弱”——是不是因爲我們的音樂原創能力不行,導致單依純需要翻唱別人的歌?
這個斷言在上世紀90年代或者新世紀初可能還從某種程度上成立。彼時的中國香港流行樂壇歐美日本翻唱“口水歌”橫行,內地流行樂壇亦步亦趨模仿國外和港臺地區,的確反映了一個階段裏音樂原創力量薄弱的問題。
但在當下,“原創力薄弱”早已屬於一種沒有與時俱進的刻板印象。
一個可能有點“反直覺”的數據可以用來證明:根據騰訊音樂娛樂(TME)2023年的年度音樂白皮書顯示,當年度中國流行音樂產業產生新歌曲作品的總量超過2600萬首,平均每秒就有一首新歌誕生,僅QQ音樂一個平臺,每天就有3000首新歌上傳。
有行業人士甚至表示,TME的報告其實是非常保守的,真正的數字是中國每天產生12萬首新歌,全中國在做音樂的音樂人據最不完全的統計也超過100萬。
此中道理很簡單:互聯網興起之後,音樂創作和作品出版極速扁平化和草根化,稍微有點音樂知識的人都能在自己的臥室裏用一臺電腦創作、演唱和發行音樂作品,“臥室音樂人”層出不窮,產出巨量音樂作品。

AI浪潮來襲一年左右時間,產出的音樂作品已經要用“天量”來形容。圖爲2025年“數字繆斯——音樂科技融創節”展覽現場,藉助AI動作捕捉模型,觀衆用手勢生成音樂。圖片來自微信公衆號“上海黃浦”。
而隨着生成式AI大模型席捲全球,音樂創作更是到了完全沒有門檻的地步,沒有任何樂理知識的人都可以“創作”出音樂作品。AI浪潮來襲一年左右時間,產出的音樂作品已經要用“天量”來形容。
事實上,今天中國的音樂創作力,非但不是薄弱,反而早已是過剩。
單依純正是趕上了這樣一個“音樂創作力過剩”的時代。在網易雲音樂的單依純頁面下,共有68張“專輯”,包括兩張全長個人專輯和大量單曲,對於一個出道並不太久的歌手而言,這是一個很龐大的數字了。
從兩張全長專輯的詞曲作者列表來看,單依純背後有一支強大的創作者隊伍在支持着她:常石磊、魚椒鹽、郭一凡、李聰等等,每一位都是才華橫溢的音樂人。光一個常石磊,他從十幾歲開始積累下來還未被錄製的創作拿去錄數十張全長專輯完全沒有問題,因此,單依純作爲一個歌手,即使自己不創作,也完全沒有“創作力不夠”的問題。

單依純部分音樂專輯
最後,事情的最核心,其實在於“審美”。
我們發現,在李榮浩關於這次侵權事件的微博裏,在法律之外幾乎每次都會帶上有關審美的內容,而他“婉拒”給單依純授權,很明顯是不認同單依純版的《李白》的“改編”,這就不是著作權法/版權法能夠涵蓋的議題了(事實上,著作權法/版權法理論上是不和作品美學價值產生關聯的)。
值得一提的是,李榮浩自己上一次如此高熱度的熱搜事件,核心問題同樣圍繞着《烏梅子醬》的審美爭議。從審美角度再回來審視單依純這次“何以至此”,大家就會發現,我們最應該討論的藝術的審美問題,反而淹沒在了衆聲喧譁當中。

“開啓別樣旋律,煥新舞臺激情碰撞”,李榮浩微博維權第二天,單依純深圳演唱會第二場最後演唱了新作《光波》。
來源:墨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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