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和方面表示將繼續諮詢法律顧問,研究所有可行途徑,包括對巴拿馬及其代理人,以及與其串通的第三方,進一步訴諸國內及國際法律程序
文|《財經》特派香港記者 焦建
編輯|蘇琦
2月12日晚間,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0001.HK,下稱“長和”)發佈相關新聞稿件稱,已根據投資保護條約就相關爭議事項通知巴拿馬共和國,並向第三方提出告誡。
當地時間1月29日,巴拿馬最高法院公佈相關裁定,稱由長和旗下巴拿馬港口公司(下稱PPC)營運的當地運河附近兩個港口的合約“違憲”。
1997年1月16日,根據巴拿馬第5號法律,批准長和間接持有相關權益的附屬公司PPC於巴爾博亞港及克里斯托瓦爾港的特許經營合約,構成了PPC營運上述碼頭的法律基礎。
PPC的港口經營權合同在2021年獲得巴拿馬政府續約25年時,其亦確認PPC營運符合當地商業及公共利益。而巴拿馬方面近日指出的理據,則是當年政府開出的條件太優厚,有損國家主權,所以特許經營權“無效”。
據《財經》2025年4月刊發的相關報道,當時PPC方面曾就長和續簽港口合約違規進行回應稱,2005年PPC與巴拿馬自願簽訂了特許經營合約的附加協議。在接管後,PPC已投資超過16.95億巴波亞幣(當地貨幣),這一數額超過原本特許經營合約要求的5000萬巴波亞幣投資金額,也超過附加協議中的10億巴波亞幣投資金額。相關投資於2020年獲巴拿馬共和國總審計長在歷時約四個月的徹底審計後確認。
PPC還透露:截至2025年4月,其是巴拿馬共和國唯一一家當地政府持有股份的港口公司(10%股權)。在過往的28年中,其向巴拿馬共和國支付共1.26億巴波亞幣的股息;在特許經營期間,巴拿馬港口公司向巴拿馬共和國繳納了6.68億巴波亞幣。
在前述消息公佈後,長和方面表示PPC與其他港口經營方的待遇截然不同,裁決結果與巴拿馬最高法院之前對類似PPC的其他合約所進行的裁定截然相反。
當地時間1月30日,作爲管理過渡計劃的一部分,巴拿馬海事管理局方面發出公告稱,將依賴馬士基(A.P.Moller-Maersk A/S)聯屬公司旗下的APM Terminals(APMT),充當巴拿馬港口公司前述兩個碼頭的臨時管理人。
2月3日,PPC發表聲明稱,已根據適用特許經營合約及國際商會仲裁規則,對巴拿馬共和國啓動仲裁程序。仍重申並強烈呼籲巴拿馬政府提供清晰解釋,並通過協商以解決事件。
相關聲明發出後,香港多位政學界人士對效果並未有較高預期。部分香港立法會議員就表示,長和要取得仲裁結果或以數年計。即使有結果,也要看巴拿馬方面是否願意執行。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一位研究人士也指出,推動仲裁程序取決於涉案各方是否同意由仲裁院處理。若仲裁得直,除看相關當局是否遵守判令,勝方亦可尋求法院頒令執行。長和可與該國直接談判,但因中國香港和巴拿馬方面未有雙邊投資條約,未必能向其訴訟申索。
2月3日,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則在相關微信公衆號中發表名爲《巴拿馬自我打臉自食惡果》文章指出,中國政府堅定維護中國企業正當合法權益,對霸權霸凌行徑絕不會坐視不理。有關裁決作出當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即在記者會上表示,中方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堅決維護中方企業正當合法權益。
“相關文章有力駁斥巴拿馬的裁決無稽。指出相關合約履行近30年、投資逾18億美元、創造數以千計職位,竟在毫無違法的情況下被剝奪經營權,這不僅損害香港企業合法權益,更是對巴拿馬自身國際信譽的沉重打擊。裁決作出後,更暴露政治操弄,某些外國政客隨即‘表示鼓舞’,正顯示巴拿馬司法向霸權‘跪低獻媚’。”香港立法會議員李惟宏向《財經》表示。
2月10日,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李家超則表示,特區政府強烈不滿巴拿馬最高法院相關裁定,敦促巴拿馬政府尊重合約精神,爲當地依法營運的企業提供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
李家超也透露,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已召見巴拿馬駐港總領事,表達對裁決的強烈不滿。巴拿馬對合法經貿關係出爾反爾,破壞巴拿馬的信用,將對當地營商環境和經濟發展造成深遠損害,並嚴重破壞國際貿易規則。
2月12日,長和方面的最新新聞稿內容則指出,“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兩個貨櫃碼頭能否持續營運,完全取決於巴拿馬最高法院和巴拿馬政府的行動,此等行動顯然完全不在長江和記、和記港口及巴拿馬港口公司的控制範圍之內”。
長和方面表示,已邀請巴拿馬進行磋商,但對方至今仍未就港口營運提供任何保證或清晰說明,並持續迫使強制停止或接管巴拿馬港口公司營運的行動。一旦巴拿馬最高法院裁決終止巴拿馬港口公司在當地的特許經營權,其在當地的兩個貨櫃碼頭將無法繼續運作。
爲保障相關權益,長和方面亦透露了後續的一系列應對規劃,包括邀請巴拿馬共和國進行磋商,就巴拿馬政府所採取、並影響長和及附屬巴拿馬港口公司的行動,持續積極尋求解決方案。
此外,長和方面也表示已在2月10日通知馬士基(A.P.Moller-Maersk A/S)方面,在未經長和同意下,由APMT接管以上兩個貨櫃碼頭的營運,將對長和、和記港口及巴拿馬港口公司造成損害,並引發對APMT的法律行動。
長和亦告誡指出,第三方切勿就上述兩個貨櫃碼頭之營運串通參與任何不合法的行動。長和將繼續諮詢法律顧問,研究所有可行途徑,包括對巴拿馬及其代理人,以及與其串通的第三方,進一步訴諸國內及國際法律程序。
“儘管事態發展如此,長江和記一如既往繼續全力確保巴拿馬港口公司採取一切合理可行措施,保障參與營運的員工,避免干擾港口運作,維護客戶及供應商的利益,維持巴拿馬運河的船舶及貨物流通,惟須先得巴拿馬最高法院和巴拿馬政府的允許。”長和方面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