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他人合謀侵犯前女友,故意不鎖房門還對求救置之不理 二人均因強姦罪獲刑

由 紅星新聞 發佈於 熱點

'25-08-03

男子劉某與鄧某密謀先後與劉某前女友張某發生性關係。當日,劉某離開酒店房間時,故意不鎖房門並示意鄧某進入。此後,張某踢打反抗鄧某並哭喊求救,其間曾兩次撥打微信電話向劉某求助。劉某去到房間門口並未施救,並拒接第二通電話……

8月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近日,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公佈一審判決書:劉某違反婦女意志,幫助鄧某強姦婦女,二人行爲均已構成強姦罪。最終,劉某、鄧某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同時,判決二人向張某支付5000元精神損害賠償金。

示意圖 圖據圖蟲創意

男子與他人密謀性侵前女友

前女友哭喊求救,但他未施救

法院查明,2024年5月17日凌晨1時許,劉某邀約被害人張某(劉某前女友)喫宵夜,張某應邀從廣州市天河區乘車到達花都區後,劉某、鄧某將張某接到花都區的一燒烤店飲酒喫燒烤。三人飲酒後,劉某與鄧某密謀由劉某先與張某發生性關係,後再尋機讓鄧某與張某發生性關係。

隨後,劉某授意鄧某開房,鄧某遂在花都區某賓館訂房,三人乘坐網約車去到某賓館。同日4時許,劉某和張某進入房間,後二人在房間內發生了性關係,其間鄧某在房間門外等候。5時許,劉某藉故離開並向張某索要房卡但遭到拒絕,後劉某離開房間故意不鎖房門(虛掩)並示意在門口等候的鄧某進入房間。

鄧某進入房間後遭張某大聲質問並要求其退出房間,但鄧某強行摟抱並將張某按倒在牀上企圖與之發生性關係。張某踢打反抗並大聲哭喊求救,其間,兩次撥打微信電話向劉某求助。第一次通話後劉某去到房間門口但並未施救,並拒接第二通微信電話。後賓館老闆鄢某被驚動並去到房間門口詢問情況,劉某見狀遂敲開房門。後張某、劉某、鄧某三人下樓離開現場。

2024年5月27日10時許,民警抓獲劉某;同日11時許,民警抓獲鄧某。劉某的親屬代爲賠償被害人張某30000元並取得諒解。

兩人均被判刑11個月

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元

一審法院審理認爲,劉某違反婦女意志,幫助鄧某強姦婦女,其行爲均已構成強姦罪,依法應予懲處。劉某、鄧某已經着手實施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劉某已賠償被害人並取得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2024年12月17日,法院判決:劉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鄧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2024年8月,張某到某大學第三附屬醫院精神心理科就診,主訴:心情不好3月。現病史:自訴3月前被性侵,難以接受,自覺從此心情不好,反覆回想,控制不住,頭痛;睡眠不好,總是哭泣,容易緊張,很害怕,不想說話,低頭,不敢看人;目前還沒有告訴家人,已經報警,警察已經介入……年前診斷甲亢,目前服藥治療中,最近有點反覆。診斷:焦慮抑鬱狀態。

2025年2月,張某向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劉某、鄧某賠償誤工費、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5萬元。經法院審理認爲,劉某、鄧某合謀意圖強姦張某的行爲對張某的心理造成了一定的傷害,張某於2024年8月被確診爲焦慮抑鬱狀態,因此二人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劉某雖然在刑事案件訴訟過程中向張某賠償30000元以取得張某的諒解、減輕其刑事責任,該賠償與本案民事侵權的精神損害賠償系不同性質的賠償。綜合考慮劉某、鄧某侵權行爲的具體情節、造成的後果等因素,因張某並未提交侵權行爲對其造成的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損失的證據,酌情認定劉某、鄧某應賠償張某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元,張某超出上述金額的訴請,證據不足,不予支持。

因此,法院判決,劉某、鄧某向張某支付5000元精神損害賠償金。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編輯 楊珒 責編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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