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紀委監委通報一起容錯免責典型案例。
淮安市清江浦區區管幹部謝某某在推進重大產業項目建設中,在項目缺少部分技術指標的情況下容缺辦理人防事項審查,違反了《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十二條之規定,但鑑於該同志出於公心、爲企業着想,敢於擔當作爲,被容錯免責、鼓勵激勵。
基本事實
順豐淮安創新產業園項目是2023年淮安市重大產業項目,建成後將成爲覆蓋蘇北、輻射華東的電商企業服務平臺及創新智慧物流基地。
2023年6月,淮安市豐預泰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申請對項目進行人防事項審批。由於申請時項目二期建設具體技術指標尚未明確,按照常規審批程序無法通過。
謝某某從大局出發,提出分步容缺審批方案,讓企業出具限期補缺承諾書,先行通過人防事項審查,使項目一期順利取得施工許可證。
該創新舉措爲項目建設進度搶先3個月的時間,節省企業成本200餘萬元。
2023年9月,項目二期建設技術指標全部明確,項目正式完成人防事項審批。
經清江浦區紀委監委調查認定:謝某某雖違反相關規定,但初衷是爲了推進重點項目建設,服務企業發展,且企業事後及時補充材料,未發現謀取私利情形。
2023年9月決定對其予以容錯免責,並晉升爲三級主任科員,進一步放大容錯激勵效應,推動幹部從“怕擔責”向“勇擔當”轉變。
來源:廉韻清江浦、江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