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丨多地解禁中華田園犬,是文化的迴歸也是治理的精細化

由 紅星評論 發佈於 熱點

'25-07-01

6月30日,話題“中華田園犬 禁養”登上熱搜引發熱議。據大河報報道,最近幾個月,廣州、深圳、長沙等多地宣佈對中華田園犬“解禁”。這一變化,不只是對個別犬種的重新評估,更標誌着養犬管理理念的轉變。從過去的一刀切,到如今更注重科學性與文化背景。田園犬“解禁”的背後,是城市治理思路的更新,也是對本土犬種價值的重新認識。

要理解如今的“解禁”,首先需要追溯當初爲何禁養。20世紀80、90年代,我國狂犬病疫情嚴重,曾一度成爲致死率最高的法定傳染病之一。面對這一重大的公共衛生危機,各地迅速實施“管理(登記)、限制(限養)、免疫(疫苗接種)”三管並重的措施。爲了管理便利,一些城市將體型較大、性格不易標準化的本土犬一併列爲禁養對象。這些犬後來被約定俗成地稱爲“中華田園犬”。

但“中華田園犬”並非一個嚴格意義上的犬種。在現代犬類管理中,犬種需經過權威組織認證,要求明確的血統譜系、外貌結構與性格穩定性。田園犬長期作爲自然繁育的“混血”,並不具備標準化的品種定義,也因此長期遊離於制度管理的灰色地帶。

近年來,隨着犬隻疫苗接種覆蓋率顯著提升,狂犬病病例呈指數級下降。以科學爲支撐、以疫苗爲核心的防控體系,逐漸替代了早年“以清理爲主”的粗放治理。這正是精細化治理的典型成果,也是本輪“田園犬解禁”的現實基礎。

解禁,不僅意味着城市治理理念從粗放走向精細,也標誌着文化自信在政策中的迴歸與體現。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馴化犬隻的國家之一。有考古學研究顯示,早在新石器時代早期(距今約1.2—1萬年),河北南莊頭等地就已出現家犬遺存,數量佔同期動物遺骨的5–10%。浙江田螺山遺址還出土過7000年前的犬類骨骼,動物遺傳學研究認爲其可能衍生出現代澳洲野犬的母系血統。

文物中的犬隻形象也不勝枚舉:從商代殷墟的犬骨隨葬,到漢代各類陶犬,犬在中國古人生活中既是守護者,也是文化符號。這些犬隻從外貌特徵到體態形象,與今日的中國本土犬種高度契合。

所謂“中華田園犬”,我更願意稱之爲“中國原生家犬”,是與中華文明共生共進的文化載體。推動本土犬種的科學認定和有序繁育,不僅是養犬管理的現實需求,也具有不容忽視的文化意義。下司犬、昆明犬、川東獵犬、蘇犬等,它們的形成,與其生活的區域人們特有的歷史文化、生活方式等的發展變遷息息相關,也是鄉土文化的組成部分。若能通過科學評估、建立標準體系、加以認證推廣,將有助於減少無序繁殖與安全隱患,也有望推動本土犬文化“走出去”。

與此同時,隨着城市犬隻保有量持續增長,我國養犬管理也亟須在制度層面向精細化邁進。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已將“烈性犬傷人”等行爲納入法律懲戒,但目前仍缺乏統一的烈性犬認定標準,部分地區以肩高、體重劃線禁養,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其實有待提升。

犬類管理的關鍵其實不在於“禁不禁”,而在於能否科學識別風險、明確飼養責任、配套制度執行。接下來,應在統一犬種認定、健全行爲評估、落實責任追溯等方面,建立系統化、專業化的現代養犬治理機制。

所謂“中華田園犬”的解禁,並不是管理標準的降低,而是城市治理走向科學化、理性化的重要一步。這一轉變要求在完善制度配套上持續發力,包括犬隻芯片植入、強制疫苗接種、犬種標準建設、文明養犬教育和社會監督機制,並對違法違規行爲加強懲戒。與此同時,推動本土犬種的科學認定與有序保護,不僅是文化自信的體現,更是管理制度的進步。唯有文化保護與法治建設並行,才能真正實現社會文明與人犬和諧共生。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周威(江蘇省動物學會理事)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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