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物業把拒交物業費的你告上法庭,先別慌,其實有辦法爲自己爭取權益。有人說只需要提出7個字“服務不達標”,法官大概率就會判我們贏,這並非毫無道理。

在面對物業費不交被起訴的情況時,我們首先要做的是瞭解起訴原因,仔細研究起訴書,明確物業的具體訴求和起訴依據,這有助於確定我們的辯護方向。而“服務不達標”這一理由,若能提供充分證據,是具有很強說服力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指出,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爲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也表明,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爲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見,若想以“服務不達標”作爲抗辯理由並獲得法官支持,關鍵在於證明物業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存在瑕疵。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收集證據: 一是日常記錄,比如拍攝小區公共區域衛生狀況不佳的照片、視頻,像垃圾長時間未清理、樓道堆積雜物等;記錄小區安保措施不到位的情況,如門禁形同虛設、外來人員隨意進出等;留存小區綠化維護不善的證據,如草坪雜草叢生、樹木病蟲害嚴重等。

二是業主反饋記錄,查看業主與物業之間關於服務問題的溝通郵件、聊天記錄等,證明我們曾就服務問題向物業提出過意見,但物業未及時解決。 三是相關部門的投訴記錄,如果我們曾向社區、街道等相關部門投訴過物業的服務問題,這些投訴記錄也可以作爲證據。
收集到充分的證據後,我們在法庭上就可以有理有據地提出“服務不達標”這一抗辯理由。同時,在訴訟過程中,我們也可以嘗試與物業公司進行協商和解,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畢竟,打官司耗時耗力,協商和解既能解決問題,又能避免進一步的矛盾升級。

如果對法律程序不熟悉,我們還可以諮詢律師或法律專業人士,尋求他們的幫助和建議。他們能夠根據具體情況,爲我們制定更完善的辯護策略。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的訴訟時效可能不同,我們要及時提起訴訟,以免超過時效。在與物業公司溝通時,要保持冷靜和理性,避免情緒化的反應,以專業的態度處理問題。

總之,當面臨物業因拒交物業費而起訴時,“服務不達標”是一個值得嘗試的抗辯理由,但前提是我們要有充分的證據。通過合理的辯護和積極的應對,我們有可能在這場官司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